首席律师

钱志龙律师   当事人您好,当您进入到这个页面的时候,可能您或您的亲人朋友遇到了某些问题或者疑惑,需要法律来解答和帮助。 本人现为浙江浙杭(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为您解决问题,助您生活无忧...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钱志龙律师

电话号码:15167876762

手机号码:15058997427

邮箱地址:350978144@qq.com

执业证号:13303201111619759

执业律所:浙江浙杭(乐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401室。

减刑

无期徒刑是指终身监禁吗?

  摘要:在犯罪分子犯下很严重的犯罪时,就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无期徒刑的特征是什么?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一)无期徒刑的特征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无期徒刑

  (二)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三)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况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

  (四)减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无期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401室。
浙ICP备18040944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695 Copyright © 2018 www.lq123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505899742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