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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逮捕后办理取保条件是哪些

  大家都知道,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很多制度也是如此。有些人犯罪后就逃跑,警方有证据的话是可以逮捕的,那么在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条件是什么呢?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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