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钱志龙律师   当事人您好,当您进入到这个页面的时候,可能您或您的亲人朋友遇到了某些问题或者疑惑,需要法律来解答和帮助。 本人现为浙江浙杭(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为您解决问题,助您生活无忧...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钱志龙律师

电话号码:15167876762

手机号码:15058997427

邮箱地址:350978144@qq.com

执业证号:13303201111619759

执业律所:浙江浙杭(乐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401室。

刑事拘留

缓刑要接受劳动改造吗

犯罪分子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要进监狱服刑,进行劳动改造。有些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不需要进监狱服刑,那缓刑要接受劳动改造吗?羁押期间算缓刑刑期吗?缓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缓刑要接受劳动改造吗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羁押期间算缓刑刑期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是刑事拘留、逮捕的,是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羁押的,而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羁押的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由于缓刑是对原判罚缓期执行的情形,所以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可能折抵刑期的刑事处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三种,法院判处这三种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判处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限的期间就可能折抵刑期,折抵刑期时有以下的分别:

  1、如果是管制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二日的刑期。

  2、如果是拘役、有期徒刑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的刑期。

  3、如果判处前是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如果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犯之罪和漏判之罪,不受犯罪性质、种类、轻重以及应当判处的刑种、刑期的限制。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关于缓刑要接受劳动改造吗内容介绍,以及其它相关的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可知,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要进行社区矫正,也属于劳动改造。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钱志龙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401室。
浙ICP备18040944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695 Copyright © 2018 www.lq123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505899742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